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失效)
颁布日期:2004-04-07 文件号: 冀国税函[2004]192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4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附表《出口企业2003年度清算单证、信息不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的内容填写后,于2004年4月15日前会同其他上报的清算报表及清算报告,一并上报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