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4-01-15 文件号: 冀国税发[2004]13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省局在总结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印发给你们贯彻执行。对此,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领导,在重新明确岗位权责、抓好各项衔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监督检查,严肃过错追究。保障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推进依法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