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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地税二分局关于领取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11-03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各代扣代缴单位:
  分局开始办理2002年11月、12月和2003年1-5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手续费时间:2003年11月20日至2003年11月26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领取手续费地点:地税二分局会计科(地址:石市地税局和平路办公大楼1102房间,电话:6676261)。
三、领取手续费要求:
1、领取手续费前,请向征收大厅领取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结报单”, 并按月填报“结报单”。
2、领取手续费时请带上2002年11月、12月和2003年1-5月份在我分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原始税票(查补入库无效)、“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结报单”、单位财务专用章、
3、请各代扣代缴单位抓紧时间领取。并相互告知,过期不再办理。2003年5月份后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何时领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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