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计会统管理做好2004年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2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2004年税收计会统工作,确保组织收入工作和各项计会统工作的圆满完成,结合全省计会统工作实际,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时间和任务考虑,省局已在广域网上发布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做好2004年收入工作的通知》对总局(国税发[2004]12号)文中的相关具体工作进行了布置,请各地一并认真落实。文件中的附表按照省局下发的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做好2004年收入工作的通知》中的附表填列。
二、请各地认真执行总局各项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省局反馈,确保组织收入及各项管理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