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按通知要求组织实施检查,并于2004年3月10日前将清理检查工作总结和《清理检查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省局将于3月中旬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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