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指标分配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12-30    文件号: 冀国税函[2003]634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支出指标的请示》(冀电财[2003]51号),经审查研究,同意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业务招待费和技术开发费的分配数额(详见附件)。
附件1: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明细表
    单位名称       技术开发费
马头发电厂            435
石家庄供电公司        837.5
邯郸供电公司          838
沧州供电公司          697.6
保定供电公司          686
衡水供电公司          599.6
邢台供电公司          602.6
河北省电力公司机关    414
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    264.4
河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  462.3
石家庄电力工业学校    163
附件2: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业务招待费支出指标表
    单位名称        业务招待费  销售收入(2002年)
石家庄供电公司          94         532833
邢台供电公司            33         186811
邯郸供电公司            65         347239
保定供电公司            43         266026
衡水供电公司            27         105126
沧州供电公司            35         212017
马头发电厂              48
河北省电力研究所        7
河北省电力职工大学      7
河北省电力物资供应公司  4
河北省电力公司机关      33
河北电力燃料公司        4
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      13
河北电力设备厂          49          6175
合    计                462        165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