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75号)已转发给你们,为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一窗一人一机”模式推行工作的按期完成,省局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一窗一人一机”模式推行工作是贯彻总局“一窗式”-管理模式工作思路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国家税务局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各市国家税务局在完成软件升级、安装工作的同时,要立即着手组织征收人员进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培训工作,该培训工作应于2月20日前完成。
三、省局将于2、3月份组成督导小组分赴各市,检查各市“一人一窗一机”模式推行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行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一人一窗一机”模式的,一经发现,省局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