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关于印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
颁布日期:2003-10-23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隶属海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税收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监[2003]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的具体实施细则另行下发。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税收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