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取得农业特产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08-25 文件号: 冀财税[2003]47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取得农业特产所得
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取得农业特产所得征免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