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失效)
颁布日期:1995-10-10 文件号: 冀国税发[1995]58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1995]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5]177号 1995年9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缓解国内新闻纸供应紧张的状况,保障报纸、刊物的正常发生,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对1995年10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新闻纸停止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