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05-23 文件号: 石地税函[2003]第77号 颁发单位: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县(市)、区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
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3]36号),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
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