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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征管数据县集中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04-07    文件号: 冀国税发[2003]5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元月我省广域网升级改造已经完成,形成了联通省、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和税务所的高速网络信息通道,为征管数据的县级集中创造了条件。为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税收管理,强化征管质量考核,为多元化报税创造更好的条件,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包括唐山、石家庄市)实施河北国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数据县(市、区)局集中(以下简称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范围和方式
(一)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范围。鉴于我省部分市局尚未全部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集中到一个办税厅征收,网络和设备配置高低不一,新的网络节点没有覆盖全部税务所的实际情况,征管数据县局集中作为现阶段征管信息化建设的一个主要目标,实施过程可以不搞一刀切、强行划一,但各有关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分步、分批的方式,努力实现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有条件实施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市,要全部实现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暂不具备条件全部实现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市,要在县局和有网络节点的税务所间实现征数据的县局集中,逐步创造条件实现征管数据的完全县局集中。已经实行征管数据县级集中的单位,要对照省局本次通知要求进行完善,确保征管数据县级集中的质量。
(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方式。取消以税务所、稽查局、办税服务厅分散存放数据的方式,实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后,县(市、区)局、税务所、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与征管软件数据库同址办公的,通过局域网直接访问数据库;未同址办公,但设有网络节点的,通过广域网络访问数据库;没有网络节点的税务所通过其它方式访问数据库。
(三)征管数据县局集中,未设节点税务所进行数据集中的处理方式。有条件实现征管数据全部县局集中的市局,对于没有设网络节点税务所的数据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数据的县局集中。一是通过电话拨号上网形式实现与县级局的联网,操作征管软件数据库。为降低费用,拨号只在税务所需要操作征管软件数据库时在线,其它时间离线。二是没有网络节点的税务所的申报征收数据及有关事项的录入到就近的有网络节点的税务所进行录入。三是税务所税款进行申报征收,按规定时间缴入国库后,定期到县级局集中录入。
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原则
(一)申报征收权逐步集中到县级局。随着简易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银行划缴税款等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的推进,税款申报征收信息将大量集中到县局处理,必将实现由纳税人的集中申报缴税到征管数据的集中的转变。目前,我省大多数县级局已经将一般纳税人集中到县局办税服务厅统一征收。多元化申报推广后,个体双定户、核实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缴税信息也将由县局统一处理,信息县局集中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大量的申报征收信息集中后,税务所的申报征收职能将发生重大的调整,税务所将只负责零散税收、查补税款、发票代开征税和没纳入多元化报税系统纳税户的税款征收等零星税收的征收任务。税务所的工作重心进一步转移到了户藉管理、税源监控、定额管理、税款催缴催报等税收管理上来。
(二)税务登记录入、修改权集中到县级局
为了保证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质量,最大限度地保证现有征管软件运行的效率,扬长避短,尽可能多的避免因征管软件多头操作、误操作所带来的错误,充分发挥现有征管软件的作用,真正规范税务机关对停业、注销、非正常户和定额调整的管理、严格审批手续,规范操作,从根本上扭转征管基础数据混乱的不良局面,实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包括部分集中)的单位,要将税务登记录入、修改权限集中,即可集中于县级局,也可以由县级局指定并集中到一个办税服务厅。无论最终审批权在哪个部门,负责税务登记集中录入和修改的人员都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及时、完整。
(三)征管质量考核集中到县级局
为了加强税收管理质量,我省在现有征管软件上开发运行了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受征管数据库所级存放模式、征管软件原有功能、征管质量考核软件运行原理和使用单位查询需要等因素的制约,造成了现有征管软件中正常户变为注销户,注销户变为正常户问题。为了比较彻底地解决这些问题,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减少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对征管软件操作的影响,征管数据县局集中后,将改变对征管质量考核软件的操作方式,征管质量考核的操作集中到县级局,专人负责对征管数据库的操作,并将征期考核结果和月份考核结果另行保存,并能够逐级上传到市局、省局,实现征管考核的自动化。所有需要查询考核结果的部门和个人,不再直接操作数据库,只进行考核结果的查询。
三、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要求
(一)充分认识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重要意义。征管数据的县级集中,是我省征管信息化建设的一次重要的质的飞跃,并将为我省的税收征管格局带来重要的变化:一是极大地方便多元化报税的推广。多元化报税软件与现有征管软件有着密不可分的紧密联系,承担着为征管软件采集申报征收信息的重要任务,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减少了多元化报税软件与征管软件联接的层次和数据交换的环节,降低了基本信息的提取与申报征收信息装入的次数,符合了多元化报税开展过程中,税收复合型人才(既懂业务,又懂信息技术)不足的实际情况。二是规范了税收管理,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进一步加大县级局对税务所的监控力度,减少执法随意性和操作随意性,加强了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规范了税收行政执法行为,有利征管质量考核,并为征管质量考核结果的市级和省级集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有效地减少数据库维护的工作量,避免由于数据通讯失败造成的数据不准确的问题。三是有利于CTAIS的推广应用。CTAIS的推行是以市局为单位建立数据库,需要对岗责体系和税收工作流程进行业务重组,需要进行各种税收数据进行准备,而这次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正是规范基础工作,强化数据质量,为推行CTAIS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领导,密切联系。为了确实搞好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请各有关市局成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征管、信息中心、计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领导小组,统筹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工作。鉴于我省部分市局已经进行或正在进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工作,省局对全省的征管数据县局集中工作的时间不作统一安排。为了有效地协调各市局的推广进度,请已经实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市局,将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总结报告省局。还没有实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市局,要拿出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实施方案报省局,并按月向省局报告征管数据的集中进度。
(三)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强税收管理。征管数据县局集中后,必然会对现有的税收征管格局进行适当的合理的调整,必然会对过去基层征管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范围、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必然会对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带来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质量。
附件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指导性技术方案
附件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软件》《征管质量考核软件》操作规程
附件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指导性技术方案县级局征管软件数据库服务器的配置

县级局征管软件数据库服务器档次普遍偏低,统一数据库后,如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下面的办法:
一是县级局自行购置服务器;
二是利用高档次的PC机代替服务器;
三是继续使用旧服务器;
服务器上需要安装好winNT或win2000操作系统和SQLServer6.5数据库系统并增加SQIServer6.5工作内存、增大tempdb数据库日志、建立数据库索引、定期清除日志以提高访问数据库的速度。
具体采取哪种方法由各单位自定。
二、建立并形成县级局总数据库(如果原来没有使用汇总数据库)
步骤如下:
第一步、将一个登记户数最多的科所的数据库进行备份,将备份文件在服务器上恢复,作为合并数据库的基础,以减少合并的工作量。
第二步、规划并增加其他科所的部分代码。
规划原则:管理人员代码编码四位,前两位为科所代码,后两位为顺序号;为统计乡镇收入,软件中的“乡街”设置成所属乡镇(若需统计“县直”或“市直”收入,乡街中也可设置成“县直”或“市直”)。
增加代码:增加其他科所的科所代码、管理人员代码、乡街代码、操作人员代码(操作模块,征管软件的“系统服务”-“代码设置”)。
更改代码:更改杂用表的设置。“当前科所”设置为“98”,单位性质为“3-双重业务单位”。
第三步、税务登记和考核相关数据的合并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对登记户数少的税务所可重新在汇总库手工录入的方式产生总数库据的登记数据,欠税数据和考核相关数据(注销户,正在停业户,非正常户)。
第二种:通过数据通讯的方式上传登记和考核信息形成县局总数据库。
第一步、如果要进行通讯的税务所的科所代码、管理人员代码、乡街代码、操作人员代码和汇总库设置不同,先通过“更改系统代 码.exe”对本所数据库自动调整。
第二步、将企业登记表(qydj)的通讯标志n-k,n-x清空(置为null),以便更新打包通讯。语句:update qydj setn-k=null,n-x=null
第三步、进行登记、考核的生成和接收。
需要说明的两点:
1.原各所的数据库要做好备份,以备考核查询
2.如果原来做过申报数据通讯并且没有发现问题的科所,可将申报数据一并通讯到汇总库,考核也可在汇总库进行。清申报数据通讯标志的语句是:updatea-sd-main setn-k=null,n-x=null
update a-hq set n-k=null,n-x=null
三、汇总后需要进一步核实(包括原来使用汇总库的单位)
(一)利用考核软件和征管软件打印下列表格,下发各税务所核对并更改。
正常户明细表(表一)(分所)
非正常户明细表(表二)
企业纳税事项核定明细表(表三)(分所)
个体户双定户核定、定额明细表(表四)分所
停业户明细表(表五)
注销户明细表(表六)
缓欠税明细表(表七)(分所)
一般纳税人留抵余额明细表(表八)
一般纳税人期初进项尚未抵扣税款明细表(表九)
核对时注意几点:
1.根据下发的表格清理、核对纳税户数,按规定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敦促其办理税务登记。
2.未录入征管软件的,根据手工资料录入查找不到的纳税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注销或非正常户手续(县市(区)局在审批时,特别注意在一个税务所查找不到的纳税户,有可能已转到其它税务所)。
3.核对纳税人基本信息时,一是明确管理员,“乡街”原则上设置成所属乡镇(区局除外),经营地址市区和县(市)的城区落实到门牌号码,农村落实到自然村,二是纳税类别(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其它纳税人)认定属实;纳税核定中纳税人类别、税目与税率,经济类型与入库款项,行业与税目的一致性要一致。
4.欠税和预缴税款,县(市)区局计财科、税政征管科、办税服务厅、税务所核实一致后才能填写台帐、录入。欠税不能只有余额,欠缴日期落实到日。
5.超过批准缓缴期限的缓缴税款,按欠税处理,欠缴日期为批准缓缴期限截至日的次日,欠税数额为批准缓缴期限内未缴纳完毕的缓缴税款。
6.预缴税款分为三类,出口预缴、法定预缴和其它预缴。“出口预缴”为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预缴税款,“法定预缴”是政策规定的预缴,如延期申报预缴税款、代开发票税款、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其它预缴”为虚收税款。
7.“稽查局查补税款初始化统计表”统计的以前年度查补尚未入库的年初余额,本年所有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已入库和未入库的)。
8.为录入零散税收和代开发票税款,税务所分别设置自定义户。(操作模块,征管软件“管理服务”-“开业登记”-“自定义户录入”模块)。零散税收自定义户为7位‘*’+科所代码+‘A001’,代开发票自定义户为‘*’+科所代码+‘A002’。相应地零散税收、发票代开分别自收汇总。自定义户录入时注意科所代码。
(二)逐户修改征管数据库基本信息
初始化表格填写审核完毕后,在汇总库中修改相应信息。
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改正常纳税户的登记信息,特别要核对税务所、管理员、乡街、名称、地址、注册类型、隶属关系、税务登记号、行业、国税发证日期等信息(操作模块:征管软件“管理服务”-“开业登记”。)
如果发现有其他科所相同的税务登记代码,需要新编代码录入。
第二步、修改正常企业的核定信息。特别要核对注册类型与入库项,纳税人类别、税目与税率,行业与税目。涉及一般纳税人纳税事项核定按登记岗位规程11、12条操作。(操作模块:征管软件“申报征收”-“企业纳税核定”)
第三步、修改正常“双定户”的核定、定额信息(操作模块:征管软件:“申报征收”-“双定户核定”)
第四步、非正常户录入(履行必要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后)(操作模块:考核软件“登记率”-“非正常户认定表”)。
第五步、按“登记岗位日常操作规程”规定的方法,录入新核对出的、已办理注销手续的注销户;以前的注销户,直接在考核软件中将注销日期改为实际注销日期(修改日期方法参照《考核软件使用手册》114页),并在考核软件中补录相关内容。
初始化后,发现以前的注销户又变成了正常户,原因是这些户的注销信息不完善,没有被初始化。解决这个问题,先将这些户在征管软件中再次正常注销,然后修改注销时间(对应a-zxd-jsp表中的lrrq)。
第六步、按“登记岗位日常操作规程”规定的方法,录入经过履行停业手续的、处于停业期的纳税户停业信息。
第七步、录入经批准的“不单位纳税户”、“筹建户”和“重点户”(操作模块:考核软件-申报率-入库率)
第八步、逐户核对修改一般纳税人的留抵税额和尚未抵扣的期初进项税款。
第九步、录入经核实的预征税款,未核减应征税款的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税款(操作模块:通过“手工审票”的方式录入征管软件“无核定征收各税”,)。
录入时注意:为便于核实,预征开具完税证的录入完税证号,申报日期为税票开具时期,税款所属时期录入实际税款所属时期;如一张税票有部分税款已抵减,抵减部分在考核软件“预缴税款统计表”中录入抵顶,录入时期为实际的抵减日期。
未核减应征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税款(个体及未纳入征管软件管理的纳税户代开不必录入,操作模块:考核软件-初始化录入-‘预缴税款初始化录入’)。
第十步、录入经核实过的欠税。录入时必须选择“确认性质”,以便确定是哪种“欠税”(以前年度欠税,还是本年度欠税);欠缴日期录入必须准确,否则补缴欠税时,计算的滞纳金不准确(操作模块:考核软件-初始化录入-“欠税初始化录入”)。
第十一步、正式运行月份的1日,录入有关部门批准的缓缴税款(操作模块:征管软件-申报征收-“延期缴纳”)。
第十二步、录入稽查局查补税款初始化统计表(操作模块:考核软件-初始化录入-“稽查局查补税款初始化统计表”)。包括以前年度查补尚未入库的年初余额,本年所有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包括未入库部分)。
第十三步、修改完毕后,利用监控软件和考核软件中登记库完整性按钮检测,检测征管数据库的数据一致性,若发现错误再修改。
四、县级局数据库设置问题
县级局数据库设在县级局机关。县级局机关与办税服务厅不同址办公的,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从办税服务厅到县级局机关的网络带宽。
县级局必须使用全省统一的标准数据库,并按时升级。
五、征管软件、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多元化申报软件的安装及设置
(一)检查软件是否安装并已做好升级。
各岗位均安装好征管软件。
与县级局不同址办公的税务所,不再安装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县级局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只限安装在登记岗位和申报岗位(申报岗位只限办税服务厅一人)。
多元化申报软件安装在登记岗位和申报征收岗位(申报征收岗位只限一人),税务所只安装查询模块,多元化申报软件委托信用社代收税款部分可以安装在税务所。由县级局的登记岗位负责多元化申报基本信息转入、录入、修改和数据提取,申报征收负责报税信息的接收、税票打印(不包括完税证)、办理入库手续。
(二)配置文件pb.ini修改
将pb.ini中ServerName修改为数据库服务器的IP地址,来连接数据库。
(三)操作人员的功能权限的设置
明确各岗位(登记岗位、申报接收岗位、软件维护岗位、稽查岗位、计会统岗位、县局领导)的操作人员,使用分别使用考核软件和征管软件中的功能模块划分进行设置。
具体设置如下:
1.考核软件功能权限划分:
登记岗位:抽查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非正常户管理、迁入迁出登记表、停业户管理、不单独纳税户认定、筹建户认定。
申报接收岗位:欠税初始化录入表、预缴税款初始化录入表、预缴税款统计表、零散税收统计表、零散税收登记台帐、委托代征统计表、委托代征登记台帐、税务所日常稽查统计表。
稽查岗位:其他行为应罚未罚抽查统计表、稽查局查补税款初始化录入、查补税款统计表、抵顶稽查调帐。
2.征管软件功能权限划分:
登记岗位:登记模块、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停复业登记、打印登记证、查询报表、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审批、代征代扣审批、双定户核定、企业纳税核定、延期缴纳核定。
申报接收岗位:申报征收、延期申报核定、期初进项留抵核定、一般纳税人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双定户申报、其他征收、上解消号、作废申报征收、完税证自收汇总。
计会统岗位:通讯、维护模块。
注意:考核软件申报征收岗位权限,只在县级局办税服务厅一名申报征收岗位人员中设置。
六、其他问题
(一)自收汇总问题。
存在的问题:数据库集中到县局后,办税服务厅与税务所如果都开具完税证,自收汇总时所有完税证就统计在一起,只能形成分科所的,不能形成分纳税人类型的汇总缴款书,这样不利于核对。
解决办法:
完税证汇总功能权限只指定办税服务厅专人负责,定时统计。税务所定时通过查询模块进行核对,使用“重打税票”模块进行打印。要使用下面三种模式之一。
第一种:只有在办税服务厅才可以开具完税证,在其他各所只开具通用缴款书。
第二种:鉴于一般纳税人比较正规,在办税服务厅开具通用缴款书,在其他各所才可以开个完税证。
第三种:都开具机用完税证,如果各所纳税户有在办税服务厅缴款的情况,需在办税服务厅使用“双定户征收”模块开完税证时,选择界面上自收汇总标志“收现金汇总时单开缴款书”。
(二)使用征管软件IC卡售票问题
发票数据库目前不能合并,操作方式及数据库设置按旧模式不变。如有登记户的变更要及时更改发票库。
附件2: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软件》和《征管质量考核软件》操作规程
为促进征管软件和征管质量考核软件(以下简称“考核软件”)的正常运行,便于规范两软件的日常操作,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下面就登记岗位、申报征收岗位,软件维护岗位、稽查岗位、计会岗位分别说明各岗位日常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 税务登记岗位日常操作规程
一、岗位说明
指县(市)区局税收征管科或办税服务厅负责办理税务登记的岗位。税务登记岗位设立在县级局,税务所不再设立税务登记岗位。
二、主要职责
(一)办理税务登记(新办、注销、停业、复业、非正常户、变更),做到纳税户数日清月结。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和取消、双定户定额、纳税事项核定、筹建户、不单独纳税户、入库率查询重点户、延期缴款的微机录入、减免税初始化录入。
三、时限要求
有关部门批准或批复的当天录入软件,最迟不能超过第二个工作日。
四、运行模块范围
征管软件:管理服务各模块(除发票销售)、申报征收中“企业纳税核定”、“双定户核定”、“延期缴纳”。
考核软件:可查询所有模块。可对“不单独纳税户”、“筹建户”、“重点户”、抽查登记“、”非正常户认定“、”变更登记表”、入库率“重点户选择”进行录入、修改。
五、操作规程
(一)开业登记
用于办理各类新办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内资、个体、注册、外资企业)
进入“管理服务”――选择“税务登记”――“开业登记”进入相应的子菜单(内资、个体、注册、外资、外国企业和自定义户),按照《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录入相关信息。
注意:注册类型、经营方式、所属行业、行业2、街道乡村、管理人员、征收方式、隶属关系、城市农村等各项信息要认真录入(县直企业输城镇,其余为农村),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录入的税务登记号码后9位(个体企业后8位必须与纳税人编码保持一致。)
主表信息录入完毕后,按“确认”按钮。录入开户银行、合伙情况、分支机构、股份关联等附表信息。
(二)停业户录入
第一步:停业户履行审批手续后,依据《停业登记表》在征管软件中“管理服务/停业、复业”子模块中录入。
第二步:运行考核软件目录下的“修改停业日期.exe”。将原征管软件自动生成的录入日期,修改为停业手续实际批准的日期(适于补录情况)。
第三步:运行考核软件,得到申报率查询结果后,点击公式中的“停业户”,得到停业户分户统计表。点击停业户分户统计表中的停业户,得到停业申请审批表,补充填写相应的内容,保存后退出。
(三)复业
执行考核软件登记率或申报率后,系统自动按停业截至日期决定停复业。如果查询日期超过了截止日期,此户变为正常户。如果在停业截至日期之前复业,则运行考核软件目录下的“修改停业日期.exe”,将此户的截至日期更正,在统计考核软件的登记率或申报率。停业处理对应表a-tydjsp和d-xyjl。
(四)注销户录入
第一步:对需要注销的企业,依据《注销税务登记表》在征管软件中“管理服务/注销税务登记”子模块中注销。
第二步:运行考核软件,计算登记率考核结果,显示注销户户数。
第三步:单击公式中“注销户”一项,可得到注销户明细表。
第四步:点明细表中某一行,出现注销登记审批录入窗口。
第五步:按栏目要求录入后,可更改注销日期为实际注销日期(用于补录,对应表a-zxdjsp的lrrq),点“保存”,退出。
(五)变更税务登记
第一步:在征管软件企业,依据《变更税务登记表》在征管软件中“管理服务/变更登记”子模块中进行变更。
第二步:在考核软件“变更登记表”中补充变更内容。
(六)纳税户查询
考核软件-“登记率”、“申报率”、征管软件-“管理服务”-“登记组合查询”。考核软件登记率、申报率模块能查询出一段时间内纳税户的变化情况,也能查询出截至到某一时间的纳税户情况。
(七)非正常户的录入
根据《非正常户计定表》,在考核软件“登记率/非正常户认定表”中录入。
(八)非正常户恢复为正常户
第一步:计算登记率考核结果,显示非正常户户数。
第二步:单击公式中“非正常户“一项,可得到非正常户明细表。
第三步:点明细表中某一行,出现非正常户的认定窗口。
第四步:点“恢复成正常”按钮。
第五步:输入恢复日期,点“确定“,退出。
(九)不单独纳税户、筹建户、重点户的录入
每月月末,将本月内,批准的“不单独纳税户”、“筹建户”,入库率“重点户”变化情况,录入考核软件。
(十)延期缴款审批录入
延期缴款手续省局批复后,登记岗在征管软件“延期缴纳核定”模块录入。录入时必须在征收期进行,要先录入批缓表,后录申报表,否则会造成批缓数据变成欠税的现象。
(十一)一般纳税人认定
先根据《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在“管理服务/文书受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模块中,录入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然后在“申报征收”-“企业纳税事项核定”模块,修改纳税人类型、税率等核定信息。
(十二)一般纳税人取消
在“申报征收”-“企业纳税事项核定”模块,修改纳税人类型和税率,并在“管理服务”-“一般纳税人认定”模块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
(十三)一般纳税人年审
依据《一般纳税人年度资格审查表》,在“管理服务/文书受理/一般纳税人年审”模块录入相关内容,如年审合格的,按“年审通过”按钮;年审不合格的,按“确认清除”按钮。
(十四)纳税人减免税审批
依据《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在“管理服务/文书受理/减免税审批”模块录入相关内容。“申请减免情况”选其他减免,款项按实际批准的减免税种选项;税目必须与纳税核定的税目一致;要特别注意减免比例;不得有任何漏项――按“确认”按钮。
(十五)代征代扣审批
依据《代征委托书》,在“管理服务/文书受理/代征代扣审批”模块,输入受托人编号,录入相关内容。
(十六)定额录入与调整
运行模块“申报征收”-“双定户核定”。
(十七)迁入迁出户
在一个区县内因征管范围发生变化造成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时使用。迁出地税务机关先从征管软件中注销该企业,然后在考核软件的“登记率”的“迁入迁出登记”中选“迁出”录入相关信息;迁入地税务机关先在征管软件中的“开业登记”中录入企业开业信息,然后在考核软件的“登记率”的“迁入迁出登记”中选“迁入”录入相关信息。
六、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有关部门的批复的纸质资料,在软件录入登记信息,不能随意录入(比如,某月某户未申报,将其设置不为单独纳税户、筹建户、停业户、非正常户),出现纸质资料与征管软件不一致的垃圾数据,要追究录入人员的责任。
(二)按照《征管法》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必须利用征管软件打印税务登记证,不能手写或使用其它软件打印。
(三)录入开业登记和变更登记时,一是注意经营地址要规范,市区内为“XX市XX县XX号”,县级局的城区为“XX县(市)XX街XX号”,农村地址为“XX县(市、区)XX乡XX村”;二是注意管理员要落实到实际管理员。
(四)打印企业税务登记证后,必须执行征管软件“纳税事项核定”模块,核定该纳税户的信息;双定户定额县局批准后,由征管科录入征管软件,原则上当月新办纳税户的定额在当月录入征管软件。
(五)录入企业纳税事项核定和双定户核定时,注意纳税人类别、税目与税率,行业与税目,注册类型与入库款项的对应关系。不能出现一般纳税人税率为4%,国有企业入库项为“其它增值税”的现象。
(六)税务所的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新增、减少或变化)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局,由登记岗位将变化情况录入征管软件(管理服务-开业登记),如有新增加的管理人员,由软件管理岗位通过“系统服务”模块添加。
(七)在审核录入停业信息时要注意,必须于停业开始前7天提出申请,而且停业时间不能一个月(需要再就业的,再申请)。比如,纳税人2月1日至28日停业,需要1月23日前提出,3月征收期不纳税或递减应纳税额。停业期如果不满一个月的,第二个月会按应申报户统计。
(八)登记变化录入微机后,当即登记手工台帐。
(九)征管软件纳税户数实行日清月结的核对办法。每天正常业务结束后,登记岗位核对当天录入征管软件的纳税户新办、注销、停业、复业、非正常户、一般纳税人认定、一般纳税人取消等信息与手工资料和手工台帐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能调整的当天必须调整,不能当天调整的最迟也应于次日结帐时调整。
每月月末,登记岗位与各税务所核对户数(本月纳税户新办、注销、停业、复业、非正常户认定、一般纳税人认定、一般纳税人取消、新办双定户定额等),保证月末考核软件、区局手工登记台帐、税务所登记台帐的户数一致。
每月核对清户数后,利用考核软件(登记率中数据库完整性检测),检测征管软件数据的准确性,发现错误的立即调整。
第二部分 申报征收岗位日常操作规程
一、岗位说明
申报征收岗位指办税服务厅和税务所申报征收人员。
(一)接收申报、审核报表、开具完税凭证和缴款书、完税证自收汇总、缴款书上解销号,并打印未上解销号底册。
(二)统计实征税款收入进度。
(三)打印逾期未申报底册、逾期未缴税款底册。
二、应用模块范围
征管软件:申报征收各模块(除“双定户纳税核定”、“企业纳税核定”、“延期缴纳”模块)
考核软件:可查询任何模块。可录入修改“预缴税款统计表”、“零散税收登记台帐”、“委托代征登记台帐”、“税务所日常稽查统计表”四个表。
三、操作流程
(一)申报征收岗位人员,搞清每笔税款的性质,分不同税种、不同的纳税人类别、不同的缴税形式,严格按照下面规定步骤操作:
1.一般纳税人申报。如果使用软盘申报,执行“电子方式申报各税”模块,若软盘错误,可以使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模块,手工录入申报信息;PC卡申报,先执行“电子方式申报各税”,点击“申报不保存”按钮接收发票使用、抵扣等电子信息,然后执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模块,手工录入申报信息;手工申报,执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模块,录入申报信息。
一般纳税人申报(不包括预缴、查补、罚款、滞纳金),严禁使用“核定户征收各税”和“无核定征收各税”模块。
在接收企业申报时注意留抵税额,如果计算机显示的留抵税额和企业的申报表留抵税额数据不一致,首先核实哪个数据准确,如计算机数据准确,请企业修改申报表;如果企业申报表数据准确,进入“申报核定”――“期初进项留抵”功能在“留抵税额余额”栏内录入正确的一般纳税人上期留抵。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如有“已缴纳税款”,申报接收前,先进入考核软件-入库率-“预缴税款统计表”,查看该纳税户预缴余额(操作方法:按“选择业户”按钮,输入业户企业代码后,显示该业户预缴、预缴抵顶、预缴余额)。
若预缴余额小于申报表“已缴纳税款”,请查找原因。如预征税款录入不完整,通过“考核软件-初始化录入-预缴税款初始化录入表”录入其它预缴项;如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录入不完整,通过征管软件“无核定户征收各税”(选择征收标志“出口预缴”并使用手工审票方式)录入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税款。“已缴纳税款”小于或等于预缴余额后,再接收申报。
申报接收完毕后,再次进入考核软件的“预缴税款统计表”按“选择业户”按钮,输入业户企业代码后,按“增加”按钮录入抵顶税额、抵顶征收期时间(申报日期)后保存。当应缴税款大于等于已缴纳税款时,抵顶税额为已缴纳税款;当应缴税款小于已缴纳税款时,抵顶税款为应缴纳税款;应缴纳税款为零的,不再抵顶。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中“已缴纳税款”,只能是未核减应征税款的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税额和预缴税款。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如果使用软盘申报,执行“电子方式申报各税”模块;PC卡申报,先执行“电子方式申报各税”,点击“申报不保存”按钮接收电子信息后,执行“核定户征收各税”模块,手工录入申报信息;手工申报,执行“核定户征收各税”模块。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严禁使用“无核定户征收各税”模块,否则可能造成款、项、税目、税率、级次的错误。未纳税核定的,通知登记岗位核定后,再接收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应征税款,可以扣除的只能是代开发票税款、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税款和预征税款。严禁根据实征税额倒推销售额的做法。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存在扣除税款时,操作同一般纳税人。不同的是扣除税款是代开发票税款,申报前进入考核软件-初始化录入-“预缴税款初始化录入”,凭代开完税凭证,将代开缴税款录入到“法定”项(即法定预缴),注意录入日期为完税证的开具日期。
3.双定户申报,满足定额的部分按照《定期定额申报表》录入“双定户申报”模块;“发票补税”及超过定额20%的主动申报部分,通过“核定征收各税”模块录入,不必选择征收标志。
4.零散税税款,开具完税证、手工自收汇总后,选择各税务所的自定义户,通过“无核定户征收各税”模块的“手工审票”的方式,将自收汇总缴款书的税款录入征管软件(征收标志选择“零散税”)。
5.委托代征税款,操作与零散税基本一致,唯一区别是,征收标志选择“委托代征”。
6.代开发票缴税,手工自收汇总后,选各税务所代开发票自定义户,通过“无核定户征收各税”模块的“手工审票”的方式,将自收汇总缴款书的税款录入征管软件(征收标志选择“零散税”)。将完税证明细录入考核软件“零散税收登记台帐”。
7.纳税人可以分几次缴纳税款,凡在限缴日期(征收期截至日期)前缴纳的不加收滞纳金。首次缴纳也就是申报接收时,手工修改实征税额,软件提示“实征额与应征额不一致,自动形成欠税”。以后的几次缴纳税款,要执行“补缴欠税”模块,严禁使用“无核定征收各税”、“核定户征收各税”和“查补征收”模块以及根据税额倒退销售额的现象,否则欠税信息失真,形成“虚”的欠税。
8.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与多次缴纳税款操作一致。只不过在批准的期限内,补缴欠税不加收滞纳金。
9.实征税款大于申报税款时,要分清实征税款的性质(申报税款、补缴欠税、预缴税款和查补税款),分别执行相应的模块,分别打印税票,不能直接修改实征额,将所有税款开具在一张税票上。
10.缴纳经批准的缓缴税款和欠税时,执行“补缴欠税模块”。前者在批准的的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超过批准的缓缴期自期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后者自限额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11.预征税款,执行“核定户征收各税”,征收标志“其它预缴”。
12.征管软件中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后,需通过“无核定户征收各税”的“手工审票”的方式,重新录入(需选择征收标志“出口预缴”)。超过征收期后,软件提示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不必录入,滞纳金加收率不计入基数。注意在录入时一定要一张一张地录入,并保证录入缴款书数据和号码准确,严禁多张缴款书汇总录入。
13.税务所日常查补税款、查补罚款、查补滞纳金,通过“无核定户征收各税”模块打印税票(查补税款,征收标志为“31查补税款”;查补罚款,征收标志为“32查补罚款”;查补滞纳金,征收标志为“33查补滞纳金”,查补罚款和查补滞纳金使用通用缴款书。然后在考核软件“当期入库率”―“税务所日常稽查统计表”中录入,录入时注意“无核定征收”录入一笔税款,“税务所日常稽查统计表”中录入一笔应查补税款。
14.稽查局查补税款、查补罚款、查补滞纳金,通过征管软件“无核定户申报征收”打印税票。查补当年税款的,征收标志选择“当年查补税收”、“当年查补罚款”、“当年查补滞纳金”标志;查补往年税款,征收标志选择“往年查补税收”、“往年查补罚款”、“往年查补滞纳金”。无机打罚款收据的前提下,查补罚款使用机打通用缴款书
15.征收日常发生的超期申报滞纳金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滞纳金加收对话框中的滞纳天数,可进行修改,罚款数额不用填写。滞纳金同税款打印在一张税票上。对欠税需加收滞纳金和企业申报后逾期入库税款需要加收滞纳金,在征管软件“无核定征收”模块中进行,品目选项9080,同时注意限缴日期的更改
16.超期申报罚款,通过征管软件“无核定户征收各税”模块打印税票(款选“4315”、项选“01”、预算级次为‘1’,预算级次2为空)。无机打罚款收据的前提下,日常罚款使用机打通用缴款书
17.预缴税款、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税款,通过“无核定征收”录入时,不能有扣除税额,实征额与应征额必须一致。
18.营业税、利息所得税,通过“核定征收各税”模块录入。
19.企业所得税申报,执行“企业所得税模块。
20.税务所或稽查部门日常稽查,发现本年以前月份纳税人申报误差,需要核减应征税款的,税务所、稽查局、计会、办税服务厅核实一致后,由申报接收岗位录入考核软件“调帐稽查抵顶”。
(二)无正当的审批手续(如免抵退中退税部分等),接收人员不得修改一般纳税人的留抵税额、预缴税缴;不能分清税款性质的,申报征收岗位不得接收。
(三)对于延期申报的纳税户,办税服务厅或税务所应按规定进行责令限期改正、加收滞纳金或处罚。
(四)除零散税收外,申报接收人员必须给纳税人开具机打税票。代开发票和零散税完税证的备注栏标明“代开发票税款”和“零散税收”字样。
(五)每天正常业务结束后,及时将自收税款进行汇总。使用征管软件“自收汇总缴款书”模块进行汇总,并打印机打自收汇总缴款书;手工完税证(代开发票税款和零散税收)分代开发票和零散税分别手工自收汇总,然后执行“无核定征收各税”模块-“手工审票”的功能将自收汇总缴款书录入征管软件。各税务所要采取定时、统一汇总、专人负责的方式。
(六)每天正常业务结束后,缴款书、自收汇总缴款书上解销号(操作模块:征管软件-申报征收-“上解销号”)。
(七)申报征收岗位每天上解销号完毕后,分税务所、乡镇、管理人员统计查询截止到当日的实征税额(上解销号后为实征)报有关领导。
(八)退票:执行作废申报征收-“作废缴款书录入”模块,企业应缴税款转为缓欠。已上解销号或入库销号的,先作废销号。
(九)错票处理:执行征管软件“作废申报征收”-“作废申报应征”,作废该次申报。重新录入申报时,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再执行“电子方式申报各税”模块,只能执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模块或“核定征收各税”模块进行手工申报(电子信息接收后,不能重复接收)。已上解销号或入库销号的,先作废销号
(十)申报接收岗位,建立申报接收手工台帐,记录申报、税款征收的每笔业务。发生每笔业务后,及时登记台帐。
(十一)每天申报业务结束后,核对软件、手工台帐、申报表、税票信息是否一致。特别是要核对以下几点:
1.企业同一个税种月申报超过一次,一般纳税人无销项和进项信息,实征与应征不一致,已缴纳税款或扣除税款未抵顶,抵顶大于预缴、出口预缴大于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通过监控软件查询)。
2.考核软件入库率超过100%或未入库税额为负数的
3.申报信息款、项、税种、税目、税率等信息录入错误的(通过监控软件查询)。
4.检查预缴、抵顶、欠税、补欠、查补等是否正确选择征收标志或使用正确的模块(通过监控软件查询各类税款的开具税额与台帐、税票是否一致)。
5.完税证是否自收汇总、缴款书是否上解销号。
核对出的错误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前改正。
(十二)申报接收岗位,于征收期结束后次日,执行考核软件-“申报率”-“申报率分月统计表”模块,打印未申报纳税户;执行考核软件-“入库率”-“入库率分月统计表”模块,打印欠税底册。这两个底册传递给税务所,由税务所催报催缴。
(十三)每月25日,申报接收岗位执行监控软件“未销号模块”,打印“未上缴销号底册”,传递给税务所或本所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敦促纳税人将税款及时入库。原则上,当月开具的税票(包括自收汇总缴款书),当月必须上解销号。
(十四)延期申报除履行必须的审批手续录入征管软件外,必须按《征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十五)原则上,预缴税款的录入、抵顶录入、留抵税额的修改由一名申报人员负责。
(十六)多元化申报数据的提取、接收、处理,根据《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工作流程》规定操作。
第三部分 稽查岗位日常操作规程
一、主要职责
负责采集稽查查补信息,录入稽查局查补税款统计表、其它行为应罚未罚抽查统计表。
二、操作规程
(一)每月月末,将本月稽查案件应查补税款、查处罚款、查补滞纳金录入考核软件“稽查局查补税款统计表”。
(二)定期抽查除延期申报外其它行为应罚未罚情况后,将其录入考核软件“其它行为应罚未罚抽查统计表”。
(三)稽查局查补税款、查补罚款、查补滞纳金,由办税服务厅统一开具税票,统一上解销号,统一办理入库手续。为规范完税凭证的填写,必须由征管软件打印税票。
第四部分 计会统岗位日常操作规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入库消号、传递未入库信息、国库对帐、帐务处理,报表处理,及凭证查询。
二、操作规程
(一)根据缴款书第四联,在征管软件“会计统计/入库票管理/回执联销号”模块进行销号。
(二)查询在途税款。每月25日打印未入库销号底册,传递税务所。
(三)计财科入库销号时,发现征管软件中无此张票(手工的通用或自收汇总缴款书未录入征管软件),立即通知税务所到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录入该张税票,办税服务厅五联销号后,计财科再入库销号(不能超过当月)。
(四)税票开具后三十天以上(包括三十天)还未入库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原因。如属企业原因,办税服务厅作废该张缴款书、应缴税款转为欠税;如属税务机关的原因,存在过渡帐户的,办申报征收岗位或会统岗位疏忽造成,对有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五)原始凭证汇总完成后产生的各类凭证汇总单,需要立即打印出来,否则按“保存”和“返回”按钮结束操作后,无法再次显示和打印。如果出现“有人正在进行凭单数据汇总和帐务处理或操作有遗留故障!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的提示时,请执行“核算辅助管理”下的“记帐复位”和“原始凭证汇总复位”,如还出现上述提示,进入“系统服务/用户代码维护”选择“杂用表”,将代码为fl的内容由1改为0后保存。
注意:在执行原始凭证汇总、记帐凭证帐务处理和报表运算时,其余工作站必须退出征管软件。
第五部分 软件维护岗位日常操作规程
一、主要职责:
(一)做好硬件安装调试,软件的安装升级。
(二)按规定查杀病毒。
(三)按规定做好数据库备份,征期内每天备份。
(四)负责征管软件的“系统服务”设置,包括操作人员的用户权限和密码、征收期截止日期、征收科所和管理员等。
二、操作规程
(一)设定税务所名称
进入“系统服务/用户代码表维护”从“选择需要维护的用户代码表”下拉框中选“征收科所”,按“确定”按钮。
(二)设定管理人员
进入“系统服务/用户代码表维护”从“选择需要维护的用户代码表”下拉框中选“管理人员”,按“确定”按钮
说明:管理人员的编码采用四位编码,前两位为科所代码,后两位为管理人员代码;专管员代码为Z,专管员名称为全所的记录不能。
(三)设定乡为代码
进入“系统服务/用户代码表维护”――从“选择需要维护的用户代码表”下拉框中选“乡”――按“确定”按钮。
说明:乡代码两位,第一位为科所代码,第二位为所辖乡镇顺序号。
(四)设定乡街代码
进入“系统服务/用户代码表维护”――从“选择需要维护的用户代码表”下拉框中选“乡和村”――按“确定”按钮
说明:乡和村的编码采用四位编码,前两位和乡代码保持一致,后两位为村或街道的顺序代码。乡街代码为0000,乡街名称为空的记录不能。
(五)设定操作人员
进入“系统服务/用户代码表维护”――从“选择需要维护的用户代码表”下拉框中选“操作人员”――按“确定”按钮。
说明:操作人员代码采用三位,第一位为科所代码,后两位为操作人员顺序号码。密码要认真设定,定期更换,绝对不能采用操作人员代码作为密码。
(六)设定单位性质
进入“系统服务/用户代码表维护”――从“选择需要维护的用户代码表”下拉框中选“杂用表”,按“确定”按钮。
S3表示征收单位的性质,税务所、分局为上解单位,“内容”栏内输1;县局计会科为入库单位,“内容”栏内输2;数据库集中后,纳税服务厅单位性质应选3。
S1表示收款国库。
S4表示限缴日期。按本月征期最后日期设定,每月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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