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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03-06    文件号: 石地税函[2003]第39号    颁发单位: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县(市)、区局,各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确保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保持高幅增长,
市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市
2003年个人所得税工作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
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近几年,我市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代扣代缴工作和各项
征收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连年持续稳定增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但
是,随着经济形式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我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主要体现在:对个人收入者的征管远未到位,代扣代缴质量不够高,监控力度不够,
存在漏征漏管现象,税收检查缺乏应有力度。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
上水平,保持收入快速增长,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收入大幅度增长 
  近年来,由于我市经济形式不断变化和企业改组改制,以及企业所得税实行共享,
企业所得税增长潜力日趋减少,个人所得税增收潜力较大,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为
此,各单位要牢牢抓住个人所得税这一有利增长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高收入行
业和高收入者的有效监控,做好工资薪金、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私营有限责
任公司、社会力量举办培训班,个人讲学、家教等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针对漏征、
漏管问题,加强有效控管。根据我市今年的收入任务和形式分析,我市个人所得税收
入要力争实现大幅度增长,争取使个人所得税成为我市的第二大税种。为确保这一收
入目标顺利实现,全市广大地税干部在今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总局提出的“标本兼
治,治标先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和“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
税、惩治腐败”的十六字工作精神,充分认识组织收入的严峻形式和完成任务的机遇
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征管、加大稽查力度,确保我市个人所得税大幅度增长。 
  二、抓住重点,加大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执法力度 
  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
是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我市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要以这一难点
和重点为着眼点,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全面推广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实现对高收入者的有效监控。今年全市各
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要以推行应用软件为
契机,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对市局确定的10种高收入行业必须建立扣缴
义务人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代扣代缴单位不仅要将支付本单位人员的收入情况
向税务机关申报,而且要将支付本单位以外人员的收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报,将软件
的推广运用同加强征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以便做好今
后的更新和完善工作。市内各征收单位。在二月份征期要将所有有税申报的扣缴单位
全部纳入软件使用范围;其他各征收单位也要积极组织对所辖企业的培训辅导,在三
月份征期,将所有有税申报的扣缴单位纳入使用范围。要利用软件探索实现个人所得
税零申报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各单位领导对软件的推广使用工
作要提起高度重视,要认识到这项工作对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广
过程中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问题时,要及时协调解决,予以倾斜,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重点、要放在对工资外收
入、一个月内多次发放奖金收入、一次性发放的属于数月工资、奖金收入、各种不应
扣除的津贴、补贴收入、和多处取得收入者的有效控管上,切实贯彻落实已有的个人
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并在征管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进一步加强对代
扣代缴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充分发挥其源泉控管作用。在全市软件推广使用的基础上,
充分发挥微机监控管理的优势,加大对扣缴单位支付收入,尤其是工资外收入和多处
取得收入的监管力度,在实现有效稽核的基础上,做好漏征税款的征收入库工作,并
区分不同情况依据征管法给予相应处理,促使这些人员按期申报收入来源,逐步实行
自主申报。 
  三是要强化对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首先,各单位要摸清所辖个人
投资者的税源状况,对查帐征收、核定征收、税源大户和一般户的个人投资者要区分
情况分类管理,将规模大和效益好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律师、会计师、审计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经营者做为加强征管的重点,督促其建帐建制,实行查帐征收,
对帐目不健全、帐实明显不符或成本、费用列支混乱的要从高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应税所得率,要严格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的
幅度范围确定,不能擅自变通或有所突破。对个人投资者在所投资企业成本、费用中
列支个人或其家庭消费,或以个人名义购房、购车的,能够准确核实的,要视同个人
取得收入征收其个人所得税;对以个人、家庭名义向所投资企业的借款,借款期限超
过一年的,要视同个人所得,从第二年起,征收个人所得税。积极探索强化征管的有
效途径。 
  四是加强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
税后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帐达一年的,要按照总局[2001]57号文件规
定,从挂帐的第二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的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其所得,按照“利
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结合企业所得税汇
算清缴工作,对辖区内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和2002年的税后利润情况
进行摸底测算,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缴入库工作。 
  五是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监控系统。严格按照总局下发的《关于建立个人
所得税纳税人收入和纳税情况监控系统的通知》规定,根据总局明确的十二类重点人
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监控对象,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档案,实施重
点监控和重点管理。其中市直属一、二分局和涉外局要对年收入超过10万元(含)
的所有人员建立档案,人数不得少于50人;市内各区局要对年收入6万元以上的所
有人员全部建立档案,人数不得少于50人;其他各单位对年收入4万元以上的所有
人员建立档案,人数不得少于30人,各单位符合收入标准的人数不够的,要根据总
局规定的十二类人员自行确定。市局在各基层单位建档的基础上,将对其中200名
人员建档管理,各单位要按季上报重点纳税人收入及纳税情况。各基层单位要对实施
建档人员的申报内容、申报期限、申报方法等提出具体要求,按月或按季进行汇总、
分析、对比,实施重点监控,跟踪管理,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个人自行申报和对
高收入者实施有效监控的新机制。
  六是加强中介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为解决目前中介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
的税负不统一,收入、成本核算不实,支付个人收入不易控管等诸多问题,市局将在
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中介机构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在该办法出台之前,各单位要
不等不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并根据实际先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征
管办法。着重从两个方面来加强管理:一是要加强中介机构本单位雇员的征管工作。
对属于个人、独资和合伙性质的中介机构的投资者要严格按照总局关于个人、独资和
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对单位雇员要准确核实其收入,
尤其是帐外收入,严格执行费用扣除标准,对兼职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
核实费用扣除,及时补征少缴税款;二是要加强非本单位雇员的征管,主要是指中介
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对临时聘用的人员支付劳务报酬的控管,如:参加广告制作、进行
临时授课、软件编辑等人员取得的劳务收入。对实行核定征收的律师、会计师、税务
师等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机构,要结合实际确定最低营业额和最低应税所得率,堵塞
征管漏洞。 
  三、加强对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有效控管 
  为进一步作好对劳务报酬收入的源泉控管,防止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分解收入逃
避纳税行为,针对劳务报酬的特点,市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劳务报酬所得
税预扣税款暂行办法》,各单位要积极抓好落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督促扣缴单位
落实好代扣代缴或预扣代缴工作。对实行预扣办法征收税款的人员,要建立底册,专
门管理,做好年终清算工作。对劳务报酬的征管重点:一是要认真落实演出市场、广
告市场、律师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对演员、节目主持人、时装模特、运动员
等参加演出表演、广告制作等活动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对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要及时
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加强对律师、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大、中、小学教师、
医生、导游、厨师、设计师等具有专业特长人员收入的监控管理,作好摸底调查,对
其中收入较高或收入来源广的人员要列入重点人员管理,建立专门档案,及时跟踪其
经济活动,了解掌握其收入情况,实行重点监控,做好征收管理工作。对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及演出、广告、体育等行业的帐目要及时组织检查,准确核实其向个
人支付收入尤其是向非本单位雇员支付劳务报酬情况,凡有支付劳务报酬行为的扣缴
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税款办法扣缴个人所得税;三是加
大对各类教师讲课、讲学以及举办各类培训班的征收管理。对举办培训班,参加授课、
讲学的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摸清授课地点,组织形式,审批程序、收入支付方式等
情况,采取措施,加强控管,作好征收管理;对在家庭担任家教的形式,要加大宣传
力度,将有关政策规定、征收方法、申报形式、申报地点、联系方式、处罚措施等情
况通过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发布公告,印发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各大、
中、小学校、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有效形式,督促其主动申报纳税,采取有效
措施,发动社会各界人员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四是强化对建筑工程承包人和企事业单
位承包者的征收管理。将较大的建筑工程承包人、长期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和经营
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承包人作为征管重点,加强稽查。对纳税申报明显不合理的要列
为重点对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偷逃行为的要从重查处,对未实行查帐征收的,
要从高核定征税。 
  四、加大检查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充分运用税务稽查手段。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积
极作用,实现税务稽查和税务征管的有机结合。要将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稽
查人员在深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过程中要将个人所得税检查列为重点。要将检查重点
分解到全年日常检查中,征收人员还要作好对企业当年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辅导工
作,在专项检查中,要发动企业做好自查,税务机关重点检查,加大处罚力度。检查
的重点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总局明确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以及纳入重点
监控范围的十二类重点人员;二是长期零申报企业;三是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评
估师等各类中介机构以及个体医疗机构、个人办班办学等在实际征管过程中存在漏洞
较多的行业;四是演出、广告、体育、中介等支付临时雇佣人员劳务报酬较多的行业;
五是代销彩票手续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办事,查深、查透,坚决按照新
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典型案例给予暴光,通过检查,堵漏增收,提高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的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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