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02-24 文件号: 冀财税[2003]4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