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文书印制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2-12-11    文件号: 冀地税函[2002]260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经研究决定,《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和《河北省地方税务业务表证单书》下发后,各种表证单书自2003年1月1日起启用新式样。现将表证单书的印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使用最较小的表证单书原则上由省局安排印制(包括总局明确规定由省局统一印制的),使用量较大的由各市局安排印制,部分使用量极少的文书,可在使用时用计算机打印(详见附件)。

二、各市局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表证单书》中的式样和规格要求印制,不得擅自增删内容或更改格式。

三、《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表证单书》中各种文书的“填表(写)说明”,供各单位及基层人员使用时参照,不需要印制。

四、由各市局负责印制的文书,可从省局广域网主页下载式样,具体方法为:139.16.16.3→应用之窗→办公自动化。

五、各市局在文书的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局有关业务处反馈。


附件:表证单书印制清单(略)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