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2-12-09 文件号: 石国税发[2002]236号 颁发单位: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2]199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