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2-11-25 文件号: 石国税函[2002]284号 颁发单位: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2]4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
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