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2-11-11 文件号: 冀地税函[2002]23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
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90号)转发给你们,请
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
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