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2-09-19 文件号: 冀国税函[2002]395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国税函[2002]7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这项调查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迫,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省局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实施
调研工作要有组织地进行,要选出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调查分析工作在省局由政策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协办;各市局由政策法规科(处)牵头,有关处室协办。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属国税系统未落实的必须说明原因);
(二)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包括实际减免税总量(分政策、分税种),是否促进了有关行业或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三)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反映的主要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附件1《调查对象》所列的19个题目,将相关数据填入对应的附件2《统计表格式样》中,将相关调查情况写出文字材料。数据要翔实、准确,文字材料要有分析,有见地。
三、在收到国税函[2002]788号文件后,总局近日又发来传真,提出了补充调查意见,并对《调查对象》所列的二、三、十一题,要求其数据材料和文字材料提前报出。由于时间紧迫,这部分调查要有重点地进行。省局要求各市局数据材料都要报上来,文字分析材料按各自调查题目分别报上来。分配给各市的调查题和具体调查提纲是:
(一)关于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税收政策(秦皇岛、沧州、廊坊市局)
1.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
2.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3.税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哪些成就;
4.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哪些需要调整,哪些需要改进。
(二)关于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保定、邯郸、张家口、衡水市局)
1.抵免企业户数和抵免税额(内、外资企业分别统计);
2.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完善的建议;
(三)关于支持医疗体制改革的税收政策(石家庄、唐山、承德、邢台市局)
1.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情况;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情况;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进行了税务登记;
(2)医院收费凭证管理情况,有否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有效管理的建议。
四、上报时间
(一)《调查对象》所列二、三、十一题,各市局数据材料务必在10月15日前上报省局法规处,文字材料可延长至10月18日前。
(二)2001年以前年度数据和文字材料在2002年11月20日前上报;2002年度数据和文字材料在2003年3月15日前上报。
五、省局将在今年11月份和明年1月份,组织专人到各市参与、检查、指导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