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日期:2007年7月26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摩托车车船使用税一直是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近年来,随着摩托车社会拥有量的增大,反映在税收管理的认识不到位、管理不规范、收入漏洞大等问题较为突出,管理工作亟需改进和加强。2002年省局将加强摩摩托车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列入全省地税工作要点。对此,各地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堵塞征管漏洞切实提高摩托车车船使用税的管理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加强摩托车车船使用税的管理,解决征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实现执法严格,管理规范,堵漏增收,是今年全省地税系统规范执法行为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贪污治税、推进“二次创业”的需要。各地要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管理现状,查找漏洞,研究制定措施,加强指导、协调,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加强摩托车车船使用税的管理,要抓住一个关键,即实行源泉控管,把握好五个环节即加强宣传、协调,通过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意识;搞好税源调查,摸清税源底数;征收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必须按规定开具完税凭证;不得违反规定上路拦车征税。
二、因地制宜,完善措施,严征细管
摩托车主要为城乡居民个人所有,分散于千家万户,税收涉及方方面面,管理难度奶大,同时也是堵漏增收有潜或挖的税收。因此,各级地税部门要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动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广开思路,认真研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征管办法或措施,积极急取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在市区和县城,可以重托车管部门在办理牌照、年检环节代征或采取联合办法等形式征收,可以采取委托厂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代征,可以结合推广社区协护税经验等做法,理顺并规范摩托车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在农村,要结合推广“民主评议、公开办税”工作,摸清底数,组织好征收。
三、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各地要坚持典型引路,加大工作力度。对管理到位、征收到位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进取、措施没力度、征管漏洞大的单位要督导改进。三月份是个人车辆车船使用税的征期,但考虑到各地需进行宣传、调研、协调等工作,这一征期可根据具体情况延至六月份。此项工作省局将重点进行调研、督导,7月份和年终,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征收管理情况进行通报,7月至9月份进行摩托车车船使用税专项检查。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摩托车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市局要按季度及时上报摩托车车船使用税征收情况(见附表)和工作情况报告。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