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2-02-22 文件号: 冀国税发[2002]31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国税和地税机关应加强联系,互通情况,防止漏征漏管户的出现。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