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经贸厅 省经贸委 省财政厅 石家庄海关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等关于转发外经贸部等七部委《关于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2-01-14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各市外经贸局(委),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委,财政局,外汇管理局,国税局,地税
局,秦皇岛海关,唐山海关,保定海关:
现将外经贸部等七部委《关于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外经贸资发[2001]70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02
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加强对联合年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联合年检的各项工作,采取有
效措施,提供企业参检率。
二、继续实行联合年检集中办公制度,集中办公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5日,各
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集中办公时间。
三、“按照外经贸部规定,今年将换发新的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凭新换发的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参加联合年检”。为方便企业、换发批准证书可与联合年检同时进
行。
四、各市外经贸局(委)于6月10日前将联合年检数据资料及工作总结报省联合
年检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