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1-12-13 文件号: 冀国税函[2001]406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我省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目前的实际情况,省局对《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工作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请认真抓好落实。省局原《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冀国税函[2001]406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