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5-05-03 文件号: 冀地税发[1995]40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065号《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结合贯彻本办法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切实加强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把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