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1-02-21 文件号: 冀国税函[2001]64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税系统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
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强化会计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加强
经费管理,现将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
办法》(冀财会[2000]6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河北省行政事业单
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对
本单位及系统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的,及时
进行纠正,省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