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查境外企业情况的通知》(国税函[2000]886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及时与外经贸、工商、海关、外汇等有关部门联系,
对我省境外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厂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0年底,我省境外投资企业共50家,其中工业主产29家,贸易1
2家,能源开发2家,农业开发l家,其他6家。经过实地调查,发现多致境外企业的
境内投资人对该企业的管理权限严重不足、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据境内投资人反映,
派遣出去的经营人员,未反馈业务开展情况,也没有寄回利润,如石沉大海一般。由
于以上原因,一些境外投资企业在国外是否遭遇双重征税问题或其它未能享受协定待
遇的问题,从信息渠道上看尚存在严重的障碍。
二、意见和建议
(一)境内企业向海外投资,应当在税务局涉外管理部门备案,实行与有关部门联
合控管,并研究在海外遭遇的涉税问题,为维护境外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二)及早出台关于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有关具体的税收征管规定,以加强对其管
理。
(三)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特别是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问题。
附件:境外投资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