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0-11-22 文件号: 冀财税[2000]30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秦皇岛海关、唐山海关、保定海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