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法制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0-10-26 文件号: 冀国税发[2001]116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根据《河北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998年省局成立了法制监督委员会。现根据我省国税工作实际,决定调整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法制监督委员会成员。
主 任委员:郜更顺(局长)
副主任委员:邢金书(总经济师)
委 员:郑先海(政策法规处处长)
史育红(办肥室主任)
赵永华(稽查局局长)
张平信(征管处处长)
郑及红(流转税处处长)
窦自铁(涉外处处长)
姜 涛(退税处处长)
齐建波(计会处处长)
高瑞玲(审计处处长)
葛建明(监察室主任)
法制监督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全省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对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和纠正税务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防止出现错案和技法过错。
二、负责对各级国家阁务机关执法人员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审批立案,组织调查,确定性质和责任,作出处理决定。
三、指导审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稽查、行政处罚案件。
法制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郑先海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