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颁布日期:2000-06-22    文件号: 冀财税[2000]18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2000]74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决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再投资与市、县(区)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应按照省属企事业单位在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中所占的股份比例、省属企事业单位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在与市、县(区)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股份制企业中所占的股份比例计算确定。
省属企事业单位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多层次再投资与市、县(区)企事业单位参股组成的股份制企业,其中省级股份比例依据上述规定办法计算确定。
联营企业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规定身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