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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关于印发《2000年度计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0-03-27    文件号: 冀地税计函[2000]6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方税务局计会科(处),省直属征收局计会科:
  现将《2000年度计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
好落实。

附件:2000年度计会工作目标考核试行办法

  为了推进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税务经费和税收票证工作的制度化、
规范化建设,创建“一流”的计会工作业绩,结合《2000年税收计会工作要点》,
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目标考核项目
  计会工作目标考核实行“目标量化、记分考核、按月登记、季度通报”的办法,
对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税务经费和其他工作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税收计划部分200分
  1.考核内容及要求
  (1)税收收入通报(含季度、年度税收收入情况报告,下同)。要求在认真分
析的基础上,于月后12日(以邮戳为准,节假日顺延,下同)内上报省局。
  (2)税收收入信息。要求能够反映本单位实际情况,于次月内上报省局。
  (3)工商税收和国有股份制企业所得税重点企业月报表。要求能够真实反映重
点企业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于月后3日内报送省局。
  (4)重点税源单位税收情况月报。要求情况真实、内容完整,于月后3日内上
报省局。
  (5)重点税源监控(增值税、营业税)月报。要求情况真实、内容完整,于月
后20日内上报省局。
  (6)税收收入预计完成准确率(半年、全年)。要求预计完成情况要有理有据,
与实际完成情况相吻合。
  (7)专题调查报告。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每年报
送1篇。
  2.记分标准
  (1)税收收入通报按规定及时报送计50分,迟报1天扣1分,错报一处扣1
分,少报一次扣5分。
  (2)税收收入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记20分,少报一次扣5分。
  (3)工商税收和国有股份制企业所得税重点企业月报表按要求及时报送、数字
准确、逻辑关系正确的记30分,迟报一天扣2分,错一处扣1分,少报一次扣3分,
漏报一户企业扣2分。
  (4)重点税源单位税收情况月报按要求及时报送的记30分,迟报一天扣2分,
错一处扣1分。
  (5)全国重点税源监控(增值税、营业税)月报表按要求及时报送、数字准确、
逻辑关系正确的记30分,迟报一天扣2分,错一处扣1分,少报一次扣3分,漏报
一户企业扣2分。
  (6)税收收入预计完成准确率在98%一102%范围的记30分,每差0.1
%扣1分(特殊因素报经省局确认后予以考虑)。
  (7)专题调查报告。按要求及时报送一篇记10分,以后每多报一篇,累加5
分。
  (二)税收会计统计部分200分。
  1.考核内容和要求:
  (1)旬报。要求数据准确于旬后2日内上报省局。
  (2)税收电月报。要求在月后3日内传送省局。
  (3)税收会统报表。要求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于月后8日(年报于年后15日)
内传送省局,打印的报表在月后11日内邮寄省局。
  (4)税收会统分析。要求有理有据、内容翔实每年上报4篇。
  2.记分标准:
  (1)税收旬报、税收电月报、税收会统月(季)报表和税收会统年报(包括打
印报表)按要求及时报送的分别记10、30、50、80分。迟报一天各扣1分;
表内、表间钩稽关系错一处扣0.5分;数据不准确或填报错误每处扣1分;打印报
表和微机传输的数据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0.5分;未通过广域网传输的每次扣1
分(特殊情况除外)。
  (2)税收会统分析按规定及时报送的记30分。少报1篇扣8分。
  (三)税收票证部分200分。
  1.考核内容和要求
  (1)票证用存情况月报表、税收定额完税证用存情况月报表。要求数字准确,
逻辑关系正确,微机传输的报表和手工报表,于月后8日内报送省局。
  (2)印花税票用存季报表。要求按规定用微机传输报表和手工报表,于季度终
了后8日内报送省局。
  (3)税收票证下年度计划用量。要求预计准确,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局。
  (4)票证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
法》及其有关规定,专人领取、专库保存、填用规范、缴销及时,无违规现象。
  (5)票证工作总结,要求内容翔实,有问题、有措施、有经验、有建议,于次
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局。
  2.记分办法
  (1)票证用存情况月报表、税收定额完税证用存情况月报表、印花税票用存季
报表、年度计划用量报送及时、填报正确的分别记30、30、20、20分。每迟
报一天扣1分,每错报一处扣1分;有关报表未用微机传输或传输不正确的每次扣5
分。
  (2)票证管理严密,无发生事故的记80分。出现捎带现象的每次扣5分;不
按计划领取,不通过省局直接到印制单位领取的每次扣3分;管理不严,发生霉烂、
损毁的每次扣5分;由于个人违规而发生票证丢失的每份扣5分,票证丢失后没有及
时上报的每次扣5分;通过票审票证填用不规范、不正确,错票率在3%(完税证)、
5%(缴款书)以上的,每超1%扣1分;没有及时缴销、核算的每次扣2分;积压、
挪用税款的每次扣15分。
  (3)票证工作总结按要求及时报送的记20分,迟报一天扣2分,无故不报的
不得分。
  (四)税务经费部分200分
  1.考核项目及要求
  (1)经费报表和软盘,要求准确无误,在月后6日内报送省局。
  (2)经费收支预算报告。要求实事求是,符合实际情况编制,于4月15日前
报送省局。
  (3)经费年终决算报告。要求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于4月15日前送报省局。
  (4)各项提退收入和支出及使用情况报告,半年报送一次,于半年后一个月内
报送省局。
  (5)每年人均发放奖金计划报告。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省局。
  (6)1999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和2001年收支预算建议计划表,
按规定时间报送省局。
  2.记分办法
  (1)月(季)经费报表及软盘报送及时正确的记50分、年度决算报送及时、
正确的记30分,迟报一天扣2分;每错一处扣2分。
  (2)经费收支预算报告、经费年终决算报告、各项提退收入和支出及使用情况
报告、每年人均发放奖金计划报告按规定及时报送的分别记20分,迟报一天扣2分,
无故不报的不得分。
  (3)1999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和2001年收支预算建议计划表按
规定及时报送的记40分,迟报一天扣2分,每错一处扣2分。
  (五)其他工作200分
  1.税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达到年初目标的计80分,经过考核每差一个
单位扣5分。
  2.正确使用计会广域网,保证广域网畅通、信息资料及时传输的记20分,发
现使信息资料无故未及时传输的一次扣2分。
  3.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省局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的计100分,没有完成
的每次扣5分,不合要求的酌情扣1-5分。
  4.税收计会信息,实效性强、内容充实被省局采用或印发各地参考的或在省级
刊物上发表的一篇加10分;经省局评为优秀的加20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篇
加40分,经国家级评为优秀的加80分。
  三、考核及奖惩
  1.计会工作以日常考核为主,个别项目以省局检查结果确定。
  2.临时性工作由省局根据各地完成情况确定。省局的各项工作通报,都将作为
年度考核的依据。
  3.每项得分不记负分,扣分至零为止。
  4.省局对各市目标完成情况分月考核、按季通报。年度终了根据各季考核情况
进行汇总、综合后排定各市的考核结果并确定位次。对获得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本试行办法从2000年1月1日起试行。
  五、本试行办法由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计划会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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