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关于2000年会统报表有关口径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0-03-17 文件号: 冀地税计函[2000]4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各市地方税务局计会科(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编报1999年<县(市)税收收入统计年报表>和2
000年会统报表有关口径的通知》(国税计函[2000]2号)精神,在编报2
000年会统报表时,凡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应按
“171私营独资企业”处理,在统计报表上一律归并统计在内资企业的“私营企业”
类型内。
各地抓紧布置执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