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1999年度反避税工作情况的报告
颁布日期:2000-01-25 文件号: 冀地税外函[2000]6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加入收藏夹】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1998]25号)的部署和要求,我省以《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
为依据,合理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针对目前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
切实可行的措施,指导全省的反避税工作。现将我省1999年度的涉外税收反避税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严把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关。为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该项工作,
省局在市级外税征收机构成立了反避税小组,编制人员少的市由有关征收管理、检查
人员组成。人员较多的市由外税分局所属检查科或稽查局承担反避税任务。我省反避
税工作基薄弱,缺乏经验,同时,有的存有外企只在所得税上做手脚,采取种种避税
行为,其他地方小税种避税不明显的模糊认识,往往忽视反避税工作。为此,我们将
“制定计划,深入调研,选择开展”作为开展反避税工作的基本思路,积极开展调查
审计,加强分析研究作为工作重点。在具体操作中,各市在选户时都较慎重,对企业
进行核查时能够做到有理、有据,不断强化税源的监控力度,充分做好关联企业的审
核评税工作。
(二)加强规范,重视选案。由于我省缴纳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只有170户,
且大多是娱乐业企业。年初省局要求3个较大市筛选2户企业,其余各市1户企业作
为调查审计对象,认真开展案头分析、取证调查工作。首先认定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
后,派出审计人员深入企业,结合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情况和对企业当年或历年年度
财务报表与会计报表审核情况,全面、系统的审核企业当年或历年年度销售或营业收
入,对成本费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重点选取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权受关联企
业控制的企业,进行认真审计。
(三)严格查处,健全档案资料。审计事实确认后,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加
强对被查企业进行追缴税款工作,同时建立关联企业档案资料,实施跟踪监督管理,
监控关联企业间关联关系的变化情况,为进一步搞好反避税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去年
通过对15户企业的调查审计,追缴税款244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反避税的有关规定不具体,可操作性差。反避税立法尤其是关于关联企业
间业务往来的条款仍不够详细,实际操作中应用性差,而作为地税主体税种的个人所
得税缺乏较具体的反避税条款,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困难。另外,建议总局在今后税制
改革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这方面的法规。
(二)省以下税务机关信息渠道闭塞,对国际市场行情不能及时了解。由于国内
信息渠道有限,缺乏信息源,从而导致信息系统比较薄弱,缺乏现代化技术手段掌握
国际市场上的各种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信息。建议总局今后将这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各地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