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化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1999]6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化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9年9月23日 国税函[1999]637号
北京、天津、上海、河北、黑龙江、江苏、四川、广东、辽宁省(直辖市)国家税务
局,大连、青岛、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中化集团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纳税的大型企业集团,到1998年底,
合并纳税期限已满。为进一步支持该集团的发展,经研究,现将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
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化集团全资控股28家成员企业(名单附后),在1999年度由中国化
工进出口总公司在北京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二、中化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
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过,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
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中化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
在地国税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会计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检查和监
管;当地国税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
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中化集团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所在地
1.中化国际化肥贸易公司 北京
2.中化国际石油公司 北京
3.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 北京
4.中化国际橡胶公司 北京
5.中化塑料公司 北京
6.中化国际仓储运输公司 北京
7.中化贸易发展公司 北京
8.中化服装公司 北京
9.中化国际实业公司 北京
10.中化金桥国际贸易公司 北京
11.中化国际工程贸易公司 北京
12.中化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北京
13.中化电子信息技术公司 北京
14.中化国际信息公司 北京
15.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北京
16.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7.中化辽宁进出口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
18.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
19.中化黑龙江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0.中化上海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
21.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22.中化山东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23.中化宁波进出口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24.中化天津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
25.四川中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26.中化广东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州市
27.中化广州进出口公司 广州市
28.中化丹东进出口公司 辽宁省丹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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