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控制面板 > 查看信息
提示信息
如您有用户名密码请,点击这里进行登陆;如没有用户名密码请 点击这里 进行注册。

标题: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对企业免征能源交通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93-02-22 00:00:00
信息简介: 各市、县财政局、税务局: 为支持我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其转变机制,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同时,考虑到我省的企业已实行税利分流的实际情况,并根据财政部[1992] 财综字第192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