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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办理退(免)税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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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02-11 14:46:00
信息简介: 德宏、红河、文山、保山、思茅、版纳、临沧、怒江州(地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税的通知》(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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