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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商务厅 西安海关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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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11-22 16:19:00
信息简介: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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