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95-11-20 00:00:00
信息简介: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财税(1995) 016号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 089号《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