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取得预收工程款申报缴纳建筑业营业税规定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取得预收工程款申报缴纳建筑业营业税规定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99-10-14 00:00:00
信息简介: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取得预收工程款申报缴纳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