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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恢复征收营业税等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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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7-12-26 00:00:00
信息简介: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明传电报(辽政传[1997]29号)规定,省政府决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我省境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恢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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