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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制定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标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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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1-12-10 16:53:00
信息简介: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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