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1996-06-05 00:00:00
信息简介: 一、文中第二条五年内首次转让房地产,系指对在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成的房地产第一次转让的行为。 二、对于个别在1994年1月1日前签订的房地产开发合同或已立项并已按规定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