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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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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4-03-11 11:20:00
信息简介: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1号〈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 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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