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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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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4-03-16 00:00:00
信息简介: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的通知     1994年2月15日 国税发[1994]28号 近接一些省、市税务机关来函请示,新税制实行后,原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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