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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转发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标准有关政策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2-03-07    文件号: 冀财教[2012]2号    颁发单位: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     【加入收藏夹

发文时间:2012.1.17eKh税务信息网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人口计生委(局):eKh税务信息网


现将《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财教[2011]622号 )、《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eKh税务信息网


各级财政、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扶助资金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eKh税务信息网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eKh税务信息网


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 eKh税务信息网


(财教[2011]622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eKh税务信息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口计生委:eKh税务信息网


  为支持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强化政策导向作用,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两项制度奖励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eKh税务信息网


  一、充分认识建立两项制度奖励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重要意义eKh税务信息网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实施两项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两项制度从试点到全面实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有效缓解了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困难的现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了传统生育观念的转变,切实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出台,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两项制度出现了奖励和扶助标准偏低、奖励扶助金的实际购买力下降、政策效果弱化等问题,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两项制度长期稳定运行,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eKh税务信息网


  二、动态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eKh税务信息网


  按照科学性、适应性、均衡性、导向性原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主要内容如下:eKh税务信息网


  (一)调整依据。以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作为调整依据(该指标为年度指标,由国家统计局在次年公布)。eKh税务信息网


  (二)调整条件。当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累计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30%时启动调整机制,首次调整自2008年算起。为做好与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有效衔接,调整后标准顺延至国家公布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数据后的次年开始执行。eKh税务信息网


  (三)调整幅度。以两个调整周期之间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累计增长幅度作为计算依据,计算公式如下:eKh税务信息网


  调整后的奖励扶助标准=现标准×(1+累计增长幅度)eKh税务信息网


  调整后的特别扶助标准=现标准×(1+累计增长幅度)eKh税务信息网


  (四)经费来源。所需经费按照两项制度现行规定,由中央、地方财政分别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落实。eKh税务信息网


  三、动态调整机制的组织实施eKh税务信息网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财政、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财政部、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协调配合做好动态调整机制各项工作。eKh税务信息网


  (二)落实工作责任。人口计生委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数据,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建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调整方案、共同组织实施。eKh税务信息网


  (三)确保资金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坚持“四权分离”的制度运行机制,做好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将适时对专项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eKh税务信息网


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eKh税务信息网


(财教[2011]623号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eKh税务信息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口计生委:eKh税务信息网


  根据《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财教[2011]62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211日起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以下简称奖扶标准)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以下简称特扶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eKh税务信息网


  一、奖扶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eKh税务信息网


  二、特扶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从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特扶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标准暂不调整。eKh税务信息网


  三、调整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现行规定分别纳入年度财政预算。eKh税务信息网


各地财政、计生部门要落实地方应负担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足额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资金。eKh税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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