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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污染源治理工作,管好、用好市本级征收的排污费收入,根据市委、市政府精细化管理要求,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根据《石家庄市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市级污染源治理资金使用及管理程序进行了细化,现明确如下:G4K税务信息网
一、项目的申报
(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管理。
(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环保专项治理资金申报要求及全市污染治理规划、治理重点、申报条件、申报时限等内容。
(三)市级污染源治理资金
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主要包括为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而开展的污染治理设施更新及改造工程。
污染防治新技术示范项目。
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
扬尘治理、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治理项目。
(四)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治理能力的企业,分别向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提出项目申请报告。
(五)项目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文件;
2、上年度交纳排污费情况的票据证明;
3、项目治理方案、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
4、较大项目(投资额在
100万元以上)提供项目可行性专家论证意见; 5、项目单位上年度及本月财务报表;
二、项目合规性审查
(一)项目筛选及入库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对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资料齐全、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及条件的项目进行受理登记,输入项目库,并实行滚动管理。
(二)审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及计划;
2、项目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企业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能够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排污费。
4、项目是否属于污染治理项目、重点源限期治理项目、环保示范工程或清洁生产项目等;
5、项目方案技术是否可行、经济合理;
6、项目符合国家及我省的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好,配套资金基本到位,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三、项目的评审
(一)根据防治规划和年度污染治理重点,组织专家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各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性等各方面因素后,按轻重缓急排出顺序,形成治理项目初步计划。
(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参考专家意见,共同研究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并提交各自局务会讨论后,确定计划方案。
四、项目公示
(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将研究确定的年度治理项目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一周。
(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参考群众意见对项目进行调整后,下发文件,正式下达年度污染源治理项目资金计划。
五、治理资金计划的监督与执行
(一)计划下发。年度治理资金计划文件下达各部门及治理单位,项目单位应按照批复的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二)资金、项目管理。按照下达计划,对已核实自筹资金到位的项目,按自筹资金到位率同比例拨付资金。项目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做好资金管理和使用。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环保部门对工程实施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
对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追回资金,并取消项目单位今后使用专项资金的资格。
1、自下达计划之日起,六个月不开工建设,或配套资金不落实,项目停工超过六个月的;
2、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未进行公开招标的;
3、擅自改变治理方案的;
4、挪用专项治理资金的。
(三)项目竣工验收。
1、补助资金项目单位应提供的验收材料
(
1)治理工程竣工后,如需监测的,首先进行监测,出具监测报告;(
2)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3)竣工财务决算;(
4)工程技术报告;(
5)工程合同;(
6)填写《石家庄市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检查评估表》;2、项目工程的验收管理要求
限期治理单位在提供相应验收材料的前提下,根据治理项目的不同类别,分别由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管理部门会同环境监测、环境监察部门或区环保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工程现场验收组,对项目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管理要求
在项目工程验收小组提供的验收意见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和市环境保护局相关部门组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组,对获得专项补助资金单位的项目账务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4、结论及尾款拨付管理要求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将项目工程验收组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组形成的意见及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单位。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按有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拨付尾款;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待限期整改完成后,再按有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拨付尾款。
凡未通过检查验收的项目,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
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治理资金计划的监督检查
年度治理计划从立项、计划的编制、下达及竣工验收全过程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纪检部门可根据情况,参与任何一个步骤、环节。
七、专项资金项目档案的管理
每个项目从计划的申请、下达及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资料,包括项目单位的申请文件、项目申请表、项目治理方案(含项目预算)或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专项资金项目检查评估表、监测报告、专项治理资金使用明细帐页及工程资金支出凭证复印件等,装订成册,全部整理归档。
二 OO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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