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示范县财政局,厅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强化县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全省县乡财政改革与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创建活动。即按照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原则,在每个设区市确定1 个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培养对象(简称“示范县”,下同),通过省财政厅和设区市帮扶指导,促进示范县深化财政改革,高标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使其成为其他县(市)区财政改革与管理的样板,带动全省县级财政改革与管理水平达到全国一流。为开展好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讲科学、求规范、重创新、兴财政、促发展、为人民”的基本理财思路,促进干部作风改变,工作效率提高,着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通过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促使示范县财政改革与管理各项工作水平全面、快速提升,总体目标是:财政体制和政策调控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县各项财政改革率先达到规定要求,财政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安排财力,落实法定增长要求,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突出重点、整合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对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支持经济结构优化、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城镇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部门内设机构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基础工作规范,信息化水平达标,打造出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
二、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落实《河北省县级部门预算管理规范(试行)》,县级所有部门和统收统支乡镇全部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分税制乡镇实行完整健全的独立预算制度;二是采用科学精细的预算编制方法,贯彻零基预算原则,试行绩效预算管理;三是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的运行机制;四是实行标准财政预算周期管理;五是全面推广应用预算项目库、预算编审、指标管理等信息系统,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加强预算管理;六是推行财政建设项目预算“先评审后编制”,发展性项目预算实行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处室: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投资评审中心)。
2、全面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一是以实行“相对规范的分税制”和“统收统支加激励”两种模式为核心内容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覆盖所有乡镇;二是改革模式和内容科学规范;三是改革效果突出,有效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资源集约配置、科学发展,增强困难乡镇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县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与两种体制模式相适应,实行深度和形式不同的乡财县管(责任处室:预算处)。
3、深化国库管理改革。一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单一帐户体系管理;二是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所有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责任处室:国库处)。
4、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本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使政府采购活动有章可循;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政府采购信息公布、评审专家抽取、招投标评标过程、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等方面管理严格、程序规范;三是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采购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在内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采购范围全面覆盖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责任处室:采购办)。
5、深化财政监督改革。一是完善财政监督工作体系,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二是改进财政监督方式,加大网络实时监控力度,建立财政资金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三是完善重点检查工作机制,提高财政监督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四是围绕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改革方式办法;五是建立财政资金管理问责机制,有效防范各种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责任处室:监督处(局))。
6、加强乡村两级财政资金监管。乡镇财政所加强对各级财政拨付本乡镇所有资金监管,确保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对财政拨付资金占村级所用资金50%以上的,实行规范的村财乡代管(责任处室:农村财政管理处、税改办)。
7、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一是认真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县(市)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二是科学管理和分配使用专项资金,无套取、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是整合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规范发放对城乡居民的各项财政补贴,实现一折(卡)通、一号通(责任处室:教科文处、行政政法处、农业处、社保处、经建处)。
8、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一是统一归口管理,将全部非税收入纳入非税收入征管机构管理范围;二是规范收缴方式,建立起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的收缴管理平台,将所有适合集中收缴的非税收入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或财政服务大厅收缴;三是提升征管效率信息技术系统,实现对收入确认、收入减免、收入退付、收入分成等收缴环节的规范管理;四是完善配套措施,制定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稽查以及帐户管理、收入减免等方面的制度措施(责任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处)。
9、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一是政府债务资金管理规范,到期债务及时归还,维护财政信誉;二是按规定留足财政预备费,建立偿债准备金,健全科学规范的使用办法;三是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严密、合规,资金开户严格管理(责任处室:涉外处、预算处、国库处)。
10、加强基础工作管理。在健全工作台帐、梳理财政政策、完善工作制度、积累基础资料、加强基本功训练等方面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全面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处室:办公室)。
11、大力提高金财工程建设水平。一是按照“五统一”要求(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运用和统一组织实施),抓好财政业务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工作,提高信息化财政工作水平;二是加强网络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确保财政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科学建设内网网站,充分展现工作交流平台、信息宣传平台和行政办公平台的核心功能;四是向省厅、市局网站及相关业务系统报送数据信息及时、准确,信息质量水平较高(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1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六型”机关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进财政文化建设,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县级财政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责任处室:人教处、纪检组)。
三、示范县的选拔确认
根据各县(市)财政部门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按照各项财政改革工作领先、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扎实、财政干部综合素质较高、信息网络建设硬件条件基本具备、争先创优意识强、县(市)政府对创建活动积极支持等条件,经过省财政厅和各设区市财政局认真评选,确定晋州市、承德县、万全县、抚宁县、迁西县、三河市、徐水县、青县、冀州市、宁晋县、鸡泽县11个县(市)作为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培养对象。
四、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工作要求
(一)示范县工作要求
示范县是全省率先探索构建现代公共财政体系的“试验田”,也是各设区市范围内推行各项财政改革和现代财政管理模式的就近学习榜样。各示范县要提高认识,珍惜机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在创建过程中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县财政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创建工作。
2、明确措施。要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创建示范县具体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建设目标、整改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
3、扎实推进。要对照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与省厅、市局相关处室沟通,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4、定期报告。每季度向省厅和设区市报告一次创建工作情况,明确差距,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省厅和设区市工作要求
厅内各责任处室、单位要按照分管财政业务范围对示范县提出具体创建标准,制定出细化、具有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确定1名同志作为处室与示范县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沟通等事宜,预算处负责示范县创建具体协调组织工作。各设区市负责本市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方案落实,加强对本市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具体工作要求为:
1、调研帮扶。作为财政调研工作联系点,厅内责任处室、单位和设区市要定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帮扶,促进示范县不断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重点培训。省厅有关处室和设区市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示范县的培训,全面提高示范县财政政策业务和管理水平。省厅举办的各类业务和综合培训优先安排示范县有关人员参加。
3、政策倾斜。省厅有关处室和设区市要通过政策倾斜,努力帮助示范县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支持示范县深化改革,率先发展。
4、督导检查。省厅有关处室和设区市要定期督导,检查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和改进措施。
5、表彰宣传。省厅和设区市要对示范县取得的成绩给予通报表彰,同时积极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对示范县的宣传,营造全省财政系统关注示范县、支持示范县、学习示范县的良好氛围。
6、总结推广。设区市要认真总结推广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适时在设区市范围内组织观摩,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省厅要选择示范县中最优秀者,组织跨市范围观摩,使之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模范作用。
7、动态管理。从2009年9月1日起,示范县创建期为1年。1年后由省厅组织验收,合格的正式确定为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以后实行不定期考评,正式确定的示范县财政工作中如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改革创新、管理水平、工作效能等各方面落后于本市其它县的,省厅将撤消其示范县称号。
开展创建示范县活动,是深化县级财政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加强财政系统内部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财政系统一定要高度重视,特别是县级财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将全省县级财政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