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省会夜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01-08    文件号: 石政发[2007]6号    颁发单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加入收藏夹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省会夜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方案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2007年省会夜景建设实施方案
夜景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塑造城市特色的有效途径,也是城市现代化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对于展现城市风采、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城市魅力、提升省会形象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夜景建设,全面提高夜景亮化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市区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高层楼宇及市政园林设施实施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全力营造璀璨辉煌、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空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的目标,按照“单体出形象、整体出效果、色彩分功能”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广泛动员,强力推进,增彩扩面,提档升级,打造一批夜景靓点,凸现省会魅力形象,以全新的面貌迎接石家庄解放60周年。
二、主要任务
重点对省行政中心、人民广场和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等“两区三路”沿线高层楼宇及重要节点绿地树木实施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对京珠、石太高速公路出入口增设夜景照明设施。通过实施夜景建设,使建筑功能性与景观艺术性和谐统一,轮廓灯、霓虹灯、射灯、路灯交相辉映,形成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简洁明快、绚丽璀璨、典雅和谐的省会夜景景观。
整体工程共涉及116栋楼宇、4条道路绿地树木和京珠、石太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
(一)省行政中心区域夜景工程
对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怡禾风景、省环保局办公楼、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省法院办公楼、省检察院办公楼、省社科院、省政协办公楼、中国大酒店、河北会堂、省三院住宅楼、省委宿舍楼、省政协宿舍楼、省劳动力市场、军创国际大楼、新百商场、金圆大厦、汇源大酒店、石房大厦、颐园宾馆、澳佳大厦、中华商务楼、金鼎公寓群楼、石家庄农行等24处楼宇实施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
对维明街(裕华路――新华路)、自强路(中华大街――师范街)沿线绿地、树木进行亮化点缀。
(二)人民广场区域夜景工程
对国际大厦、长安广场、图书大厦、燕春饭店、华鑫五交化大楼、石家庄网通大楼、国宾大酒店、铁道大厦、市博物馆、市政府大楼、长安邮政大楼、北国商城、福满楼、中京大酒店、工商银行(北国分行)、凯嘉大厦、国讯手机城、省农业厅大楼、河北日报社住宅楼、地税大厦、和合大厦、福源大厦、棉二生活楼、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钓鱼台名邸、长安公园花房、中国税务大楼、富邦大厦、远东大厦、时代方舟、世纪方舟、市规划局办公楼、省冶金大厦、河北大剧院、省科技大厦等35处楼宇实施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
对中山路(育才街――地道桥)、青园街(和平路――槐安路)沿线的绿地树木进行亮化点缀。
(三)主要道路沿线夜景工程
重点对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沿线及其它路段主要节点的省彩电中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中心办公楼、长安工商分局办公楼、国际名邸、省儿童医院、省电视台住宅楼、长安区政府办公楼、方北住宅楼、桥东税务局办公楼、金泰宾馆、长途客运总站、省总工会大厦、省经济日报社、珠璧城、中国人寿保险大厦、东方明珠大酒店、博士专家楼、燕山大酒店、核四院办公楼、市电视台办公楼、凯莱金第商务大楼(在建)、省疾病防控中心(在建)、亚太大酒店、华都大厦、东岗怡园、仁和嘉园、香榭里、市建设局办公大楼(在建)、市公安局宿舍楼、省二监狱宿舍楼、卓达商务楼、省电力宿舍群楼、省中医院门诊楼、省医科大学办公楼、市日报社新闻大厦、劝业场大厦、邮政大楼、康泰广场、东方购物中心大厦、天元名品、省体委大楼、华银大厦、自由港住宅群楼、市外贸办公楼、安侨商务楼、广安大厦、罗马假日广场商务楼、美东国际住宅群楼、新燕春商务楼、省建筑设计办公楼、都景园高层住宅、东方龙大酒店、阳光水岸住宅楼、市交通局办公楼、省建设银行宿舍楼、维明水湾住宅楼(在建)、长安花苑共计57处楼宇进行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
对京珠高速公路出入口(裕华东路)和石太高速公路出入口(胜利北大街)增加夜景照明设施。
三、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
各楼宇产权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楼宇夜景建设第一责任人,市内各区政府分别负责本辖区产权单位的督导落实工作。
所有夜景项目要同步启动,分期竣工。春节前完成省行政中心、人民广场2个区域和主要道路重要节点的65栋楼宇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维明街、自强路、中山路、青园街沿线绿地树木亮化点缀,京珠高速公路出入口(裕华东路)和石太高速公路出入口(胜利北大街)夜景建设。6月30日前完成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等主路主街沿线51栋楼宇夜景建设、改造和提升。具体分工如下:
(一)长安区政府:2月15日前完成省科技大厦等13处楼宇和京珠高速公路出入口(裕华东路)夜景建设;6月20日前完成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中心办公楼等9处楼宇。
(二)桥东区政府:2月15日前完成省冶金大厦等15处楼宇和石太高速出入口(胜利北大街)夜景建设;6月20日前完成金泰宾馆等6处楼宇。
(三)桥西区政府:2月15日前完成省政协办公楼等17处楼宇;6月20日前完成石家庄人寿保险大厦等7处楼宇。
(四)新华区政府:2月15日前完成省劳动力市场等5处楼宇;6月20日前完成邮政大楼等4处楼宇。
(五)裕华区政府:2月15日前完成省彩电中心等3处楼宇;6月20日前完成省儿童医院等6处楼宇。
(六)市夜景照明管理处:2月15日前完成河北日报社住宅楼等12处楼宇;6月20日前完成美东国际住宅群楼等12处楼宇。
(七)市两站管理办公室:6月20日前完成长途客运总站楼宇夜景建设。
(八)对在建工程夜景建设,由市城管局牵头,市规划局负责楼宇夜景设计,市建设局负责夜景建设竣工验收。6月20日前完成国际名邸等6处楼宇夜景建设。
(九)市园林局:2月15日前完成维明街、自强路、中山路和青园街沿线绿地树木亮化工作。
(十)高新区要参照市区夜景建设方案,结合本区域实际自行组织夜景建设,参加全市统一验收、评比。
四、相关政策
(一)资金筹措
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性单位的夜景建设资金全部自筹解决;在建项目夜景建设资金由投资方负责筹措,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验收;市政、园林设施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夜景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自行解决;既有居民楼夜景建设资金从城建经费中给予适当补贴。
(二)工程设计
市夜景照明管理处负责制定市区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夜景规划,并向夜景建设产权单位推荐单体建筑夜景设计方案,经产权单位与设计单位协商后报市夜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市夜景办”)最终确定设计方案。
市夜景办要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成夜景建设技术指导小组,对产权单位夜景建设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奖励办法
市夜景办要从夜景效果、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限等方面制定具体奖励标准,设立一等奖10个,各奖励10万元;二等奖20个,各奖励6万元;三等奖30个,各奖励3万元。4月15日至30日和7月15日至30日,由市夜景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分别对春节前竣工项目和6月底前竣工项目进行评比并颁发奖金。
(四)电费支付
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性单位的夜景设施电费,由产权单位自行负担,市政府将协调有关部门给予适当优惠。居民住宅楼夜景设施用电并入市政设施用电网络。
(五)维护管理
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性单位的夜景设施维护费用自行负担;居民住宅楼的夜景维护,由市夜景照明管理处负责。
(六)亮灯管理
重要节日和省、市重大活动期间,所有夜景设施随路灯同时开启,通宵亮灯;每周五、六、日晚,夜景设施随路灯同时开启,闭灯时间为22:00。
五、实施步骤
春节前竣工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0日至1月15日)。市夜景照明管理处要在1月13日前将春节前各沿街单位楼宇夜景建设方案及施工说明(一式2份)分别送达辖区政府和产权单位。各区政府分包领导要在1月15日前对分包单位逐一走访,认真听取各产权单位的意见,做好过细工作,取得产权单位的理解与配合,各区和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夜景办反馈。
(二)全面实施阶段(1月16日至2月10日)。各产权单位要迅速行动,认真按照市夜景办确定的夜景设计方案,优选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快建设。各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狠抓落实,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夜景建设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月11日至2月15日)。市夜景办组织有关人员对春节前夜景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6月底前竣工项目也分三个阶段实施。1月10日至3月10日为组织准备阶段;3月11日至6月20日为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具体要求同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夜景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限性强。为加大指挥协调力度,市政府成立市夜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冀纯堂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浩文,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洪江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凌青利和市城管局、园林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以及市内六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凌青利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崔金刚兼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运泽、市夜景照明管理处处长张成军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夜景照明管理处。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本次夜景工程规划设计,审定设计方案;负责工程的协调调度和评比验收。
同时,实行市政府领导包区责任制和区领导包产权单位责任制。其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浩文包长安区;市委常委、副市长蒋洪江包桥西区;副市长马玉文包裕华区;副市长张发旺包桥东区;副市长张殿魁包高新区;副市长王刚包新华区。
(二)加大督导力度。市夜景办要建立督查台帐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分阶段、分进度设立台帐,实行全程督查,追踪问效,切实提速落实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各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夜景建设工作提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包领导要深入产权单位,帮助解决问题。要及时向分包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工程组织。各产权单位要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安全防护和环保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加强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地缩短工期。要树立精品意识,在材料的选用、色彩的搭配、灯具的配置、安装的位置、高度和投射方向等方面处处精益求精,使建设项目的每一项内容都能达到最佳设计要求。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垃圾渣土,对确需损坏的绿地、草坪或市政道路要立即恢复原貌。同时,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夜景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四)深入宣传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产权单位,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产权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新闻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省会建设的浓厚氛围,共同塑造良好的省会形象。
附件:省会夜景建设任务分解表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