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调研核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调研核查工作分工
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规划情况进行调研核查工作全部委托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具体分工如下:
1、张家口市建设局、唐山市城管局、廊坊市建设局、沧州市建设局、邢台市建设局负责本辖区设区市、县级市和县城的调研核查工作。
2、承德市公用局、秦皇岛市城管局、保定市城管局、衡水市城管局、邯郸市公用局负责本辖区设区市的调研核查工作;石家庄市城管局负责桥西污水处理厂的调研核查工作。
3、石家庄市建设局、承德市建设局、秦皇岛市建设局、保定市建设局、衡水市建设局、邯郸市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县级市和县城的调研核查工作;另外,石家庄市建设局还要负责桥东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调研核查工作,邯郸市建设局还要负责峰峰矿区污水处理厂的调研核查工作。
二、调研核查范围、主要内容和要求
1、调研核查范围:全省设区市、县级市和县城所有已建成项目、在建项目和“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
2、主要内容:城市污水排放及污水处理收费和使用情况;“十一五”规划项目及建设情况;污水处理厂运行及处理工艺,以及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
3、工作要求:各任务单位要抽调相关行政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和运行管理专家组成调研核查组,到相关市县以及污水处理单位进行核查。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的反映被核查项目情况。
三、调研核查时间
2006年10月19日开始,2006年10月30日完成。
四、调研核查完成后上报的资料
1、调研核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辖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总体情况,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总体情况;污水处理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好经验、好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2、《城镇污水处理现状及规划情况表(一)、(二)》。
3、《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表》。
4、各污水处理厂照片资料(包括全貌、主要工艺设备等)。
以上资料,要求于2006年10月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景会
电话:0311-87904550(兼传真)
电子邮箱:hebeiwater@sohu.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调研核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