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质函[2006]200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夏季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冀安办(2006)2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我厅2006年7月14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冀建质[2006]334号)的要求,并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1.建设部《
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夏季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