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关键字:
按文件号:
颁发单位:
库别:
添加日期:
 
 
关于建立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09-06    文件号:     颁发单位:     【加入收藏夹

各设区市政府国资委:
为掌握全国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情况,最近,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产权函[2006]1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我委将从今年开始建立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数据库。现将建立我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报送制度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省政府国资委的要求,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不断提高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报送信息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权管理制度的情况及地方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资产划转、主辅分离净资产核销、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有股转让等动态性数据信息汇总分析;
(三)重大问题调研、出国考察和专题研究报告等;
(四)建立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制度、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产权、股权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探索实践、理论研究及建议;
(五)地方产权、股权管理工作动态信息;
(六)其他信息。
三、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开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工作。信息联络员要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内容,做好上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编写上报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四、各单位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上季度信息(同时单独列出季度累计信息)报送省政府国资委产权处,产权管理工作动态信息可适时报送。
五、信息报送程序。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经本单位负责人审签后,由信息联络员将电子版发至8838666@hbsa.gov.cn。省政府国资委产权处工作人员将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编辑,并按要求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同时择优在我委《河北国资委简报》和《信息专报》上刊发。
六、考核。为确保上报信息工作质量,我委将参照《通知》规定的计分方法,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实行记分制,被国务院国资委采用的,每条5分。被我委《河北国资委简报》和《信息专报》采用的,每条3分。我委产权处将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市国资委报送信息的采用和计分情况,年终以得分多少为依据,评选出省政府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联络员,在年度全省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请各设区市国资委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确定的信息联络员报省政府国资委产权处。联系人:赵进刚 许姿萍 联系电话:87902331




附表:
表一: X季度产权登记情况
表二: X季度产权登记企业组织形式表
表三: X季度产权登记企业国有资本分布状况表
表四: X季度资产评估情况
表五: X季度产权交易情况
表六: X季度所监管企业产权交易情况
表七: X季度资产划转情况表
表八: X季度主辅公离辅业改制情况表
表九: X季度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统计表
表十: 上市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情况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